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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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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綜合報導)二零一八年,中共借掃黑綁架好人,把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監獄。中共的「依法治國」、「憲法夢」都是騙人的謊言,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從來都沒有講過法律。對法輪功學員的跟蹤、監控、綁架、抄家、開除公職、拘留、勞教、庭審、判刑都是違法的。司法程序違法、證據造假、打壓辯護律師,公檢法司人員不能公正執法,狼狽為奸共同迫害法輪功學員,製造冤假錯案。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中共對至少31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律師為8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4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其中,律師為34人做無罪辯護,律師們重申:信仰無罪,要求法庭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年齡最大的法輪功學員80歲,非法庭審年齡最大的法輪功學員89歲。十一月份,中共法庭警察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184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55000元,警察搶劫勒索129000元。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巴彥縣法輪功學員高福志聘請的律師起訴巴彥公檢法人員迫害高福志,巴彥公檢法人員威脅高福志,讓其辭退律師、撤銷對他們的起訴,說可以對高福志從輕處理,否則對高福志重判。高福志辭退了律師。結果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開庭時,沒有律師到庭為高福志辯護。法院最近宣布對高福志非法判刑3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非法判刑、庭審分布於全國十八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判刑最嚴重地區依次為:吉林9人,黑龍江4人,山東4人,河北3人,浙江3人。

判刑最嚴重城市依次為:遼源5人,哈爾濱4人,長春3人。

庭審最嚴重地區:河北12人,四川11人,山東5人,甘肅3人。

庭審最嚴重城市:巴中10人,秦皇島6人,蘭州3人。

圖1:2018年1~11月中共對837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非法庭審805場
圖1:2018年1~11月中共對837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非法庭審805場

二零一八年一至十一月份非法判刑更新為837人。其中,一月份判刑96人,二月份判刑50人,三月份判刑82人,四月份判刑86人,五月份判刑94人,六月份判刑95人,七月份判刑79人,八月份判刑72人,九月份判刑111人,十月份判刑41人,十一月判刑31人。

二零一八年一至十一月份非法庭審更新為805場。其中,一月份庭審65場,二月份庭審46場,三月份庭審79場,四月份庭審84場,五月份庭審97場,六月份庭審99場,七月份庭審91場,八月份庭審65場,九月份庭審89場,十月份庭審42場,十一月庭審48場。

(信息採集時間: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一、11月份31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3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分布與全國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5個城市。

圖2:2018年11月大陸各地3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圖2:2018年11月大陸各地3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表格一:2018年11月份非法判刑分布表

區域非法判刑人數
吉林9
黑龍江4
山東4
河北3
浙江3
北京2
遼寧2
山西2
重慶1
內蒙古1
2018年11月份非法判刑31人

表格二:2018年11月份,15個城市非法判刑分布表

城市非法判刑人數
遼源5
哈爾濱4
長春3
青島2
煙台2
保定2
陽泉2
吉林1
秦皇島1
嘉興1
溫州1
杭州1
錦州1
瀋陽1
呼倫貝爾1

迫害案例:

哈爾濱市主治醫師張桂芝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通河縣婦幼保健院主治醫師張桂芝,懷著善心,去郵寄勸善信,希望百姓明明白白的生活,遭中共警察綁架。十一月十二日家屬得知,張桂芝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第二看守所。

張桂芝,哈爾濱市通河縣法輪功學員,哈爾濱醫科大學本科畢業,本是通河縣婦幼保健院主治醫師,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張桂芝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不斷地要求自己,處處替別人著想,拒絕吃請和紅包,放棄藥品提成,其品行得到同事和患者的好評。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張桂芝在通河縣郵政局郵寄勸善信,郵局工作人員拒郵後,說要請示一下領導。接著「610」頭目張越夥同國保大隊的張士國、邰鳳海、張佳偉、張東星五人,綁架了張桂芝。張桂芝說:「我郵寄信件是合法的,你們抓我是違法的。」當天,中共人員就把張桂芝送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鴨子圈)非法關押。

鴨子圈看守所聲稱「人性化管理」,特別是專職負責「轉化」的吳豔麗,單獨談話時,經常宣說:這不是九九年了,哪有迫害了?這裏只有關心,根本沒有迫害,迫害這個詞以後提都不能提了。聽了這些話,張桂芝在監室裏開始煉法輪功,沒想到「關心」她的人立即變臉,拳打腳踢地「關照」過來,張桂芝被打得眼睛周圍青紫腫脹,那些傢伙逼著她改練瑜珈功。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隨後,張桂芝被構陷到哈爾濱所屬的依蘭縣。

八月二十三日,哈爾濱市依蘭縣第三法院對張桂芝非法庭審,整個開庭過程,只讓張桂芝回答「是」或「不是」,還得讓說的時候,才能說,其它話語不允許多說,不讓自己辯護,也不允許家人當辯護人。

整個庭審過程,五名家屬看在眼裏:法院不講理,法官執法犯法,法庭上他們隨便問,想怎麼說就怎麼說,當事人張桂芝卻有理不讓說,整個庭審過程非常荒唐,嚴重侵犯了老百姓的人權,家屬回家的路上,都感到心裏堵得慌。

在依蘭縣非法開庭後,家屬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打聽到,張桂芝被非法判刑四年。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二零一一年張桂芝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曾經被關小號,戴腳鐐。七監區副隊長常小麗指使七監區刑事犯人毒打張桂芝,導致張桂芝一度精神失常。

二、11月份非法庭審48場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十一月份,中共法庭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48場。其中,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34場。非法庭審分布於十六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的23個城市。年齡最大者89歲。

表格三:2018年11月份非法庭審分布表

區域非法庭審場數
河北12
四川11
山東5
甘肅3
北京2
遼寧2
湖北2
陝西2
安徽2
天津1
黑龍江1
吉林1
內蒙古1
山西1
廣東1
貴州1
2018年11月份非法庭審48場

表格四:2018年11月份,23個城市非法庭審分布表

城市庭審場
巴中10
秦皇島6
蘭州3
唐山2
張家口2
青島2
萊蕪2
西安2
合肥2
保定1
滄州1
廣元1
煙台1
撫順1
大連1
宜昌1
黃石1
大慶1
長春1
赤峰1
太原1
汕頭1
貴陽1

迫害案例:

河北昌黎左洪濤等五人被開庭 錄像曝光警察土匪般搶劫

河北省秦皇島市昌黎縣法院十一月十一日至十二日再次非法對四名法輪功學員左洪濤、劉長富、吳文章、李國愛與左洪濤的妻子崔求榮(未煉功)五人開庭。

幾位法輪功學員、律師強烈要求播放當初被強行綁架抄家錄像的全過程,法官張秋生、公訴人曹連財不得不把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秦皇島山海關國保在「佳和中介」及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家中抄家綁架的全部錄像播放一遍。錄像中所有參與綁架的警察都沒有著裝,都穿著便衣,在沒有搜查證、沒有出示警官證,沒有證人在場、沒有被綁架公民本人簽字,與土匪、黑社會一樣,非法闖民宅,搶劫私人財物,在世界上任何國家都找不到。律師感慨地說,這就是中共的所謂「人民警察」。

律師在辯護中譴責中共警察在對法輪功學員的多年的迫害中,對法輪功學員迫害不合法,就像其它職業的潛規則,只要是法輪功的東西書籍、光盤、大小冊子、條幅等都被誣陷為破壞法律實施,具體利用甚麼破壞的,有沒有傷害到人與物、國家的哪條法律,用甚麼破壞的,怎麼破壞的、擾亂了誰的安定都說不出來,就是強行污衊、陷害和抹黑法輪功,不講法律。

公訴人等由原來的囂張,到最後的耷拉腦袋,兩次陳述都是有氣無力的重複利用三百條如何,幾位法輪功學員多次被送看守所、洗腦班、被勞教等;這些說辭都被律師、法輪功學員一一駁回。律師指出:勞教制度早已被取締,以前被執行過的所謂犯罪都是強加的,又被再次利用,都是違背《憲法》,羅列罪名構陷法輪功學員,再次利用根本不生效,也沒有關聯性。

最後,法官終止庭審,告訴律師五天之內給法院書面辯護,他們再給法輪功學員做最後裁判參照。

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秦皇島市山海關公安分局及南關派出所等十幾個警察,闖入左洪濤、崔秋榮夫婦開的「佳合中介」,綁架了夫妻二人及吳文章、楊曉勇、袁素靜及李國愛等五名法輪功學員,抄查中野蠻搶劫了中介周轉資金十餘萬元現金及電動車一輛。並在同時間段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劉長富。山海關區公安分局為掩蓋這次搶劫行為,幾天後在山海關區電視台播報了假新聞,把搶劫到的中介周轉資金說成是真相幣(把法輪功真相寫在紙幣上,講真相的一種方式),掩蓋違法事實。被開庭的五人已被非法關押一年零四個月。

三、對老年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十一月份,有7名65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其中,80歲以上的4人,四川巴中市89歲法輪功學員張新偉被非法庭審。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沒有道德底線。

表格五:2018年11月份,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統計表

姓名省份非法刑期法庭非法罰金65歲以上
豐台的老太太北京豐台區1年80
牛佔華遼寧瀋陽3年400070
2018年11月份,2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判刑。

表格六:2018年11月份,65歲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統計表

姓名省份65歲以上
張新偉四川巴中89
張明朗四川巴中82
孫仲芳北京孫中芳80
朱國英山東青島70
王愛戈山東青島69
2018年11月份,5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庭審。

迫害案例:

四川巴中市89歲老人在法庭上的自我辯護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細雨濛濛。十名法輪功學員在法院第十審判庭被非法庭審。律師與家屬辯護人依法一一駁倒公訴人的所謂「指控」,要求無罪釋放。

有的旁聽者說:「除了手握國家權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廢止或者破壞國家的法律,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歲了,手無縛雞之力,走路都要人攙扶,怎麼可能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啊!律師們辯的對啊,指控人家殺了人要有被害人的屍體啊,指控人家破壞法律實施,要有哪一條法律被破壞了事實證據啊!」

一個姓董的旁聽者說,「起訴書把人家實名控告江澤民作為一條罪名,這份起訴書就是檢察院破壞法律實施的罪證啊。阻止公民行使憲法權利,不是破壞憲法的實施嗎?」

89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張新偉白髮蒼蒼,雙手扶著拐杖,在家人的陪同下,走上法庭,用自己的親身經歷,義正詞嚴地講述了法輪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聽人感動。老人說:

「我八十九歲了,一九五零年參加革命(編註﹕共產黨的所謂「革命」,就是用暴力與殺人等手段,搶劫國家與民眾的財產,摧毀傳統文化,迫害社會精英。許多民眾被其謊言與威脅利誘參與),親身參加過中共政府的一系列運動,從共青團到縣委工作組再到糧食局工作,數十年奉公守法,兢兢業業,為國家和人民奮鬥一生。由於過度勞累,神經官能症、尿路感染、近視、肝炎、肺結核、肺氣腫、高血壓、骨質增生等多種疾病纏身,特別是骨質增生壓迫坐骨神經致使右腿失靈,無法走路,智力減退、健忘,多年來我經過了中醫、西醫和人世間各種治療方法治療均無療效,六十歲病退。

「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法輪功神奇的使我所有疾病不翼而飛,而且戒掉了幾十年的煙酒惡習,身體健康至今,沒有吃過一粒藥。近視眼也好了,三十年不戴眼鏡也能讀書看報。

張新偉老人說: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在他所有的著作裏,一再教導弟子們要修心性做好人,做事不能傷害他人。

張新偉老人說:「這樣一個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社會、受到世界人民歡迎的高德大法,卻遭到江澤民的無理打壓,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違憲違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謊言,都是為了抹黑法輪功而編造出來的。我們法輪功學員向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目的就是要澄清中共江澤民集團為打壓法輪功而編造的謊言,使人們能從這些謊言中解脫出來,以免成為這些謊言的犧牲品。俗話說: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當你真正了解了法輪功,你自然就能從這場善與惡、是與非中得出自己的正確結論。」

當天,從檢察院退休下來的八十二歲法輪功學員張明朗,在法庭上堅稱自己修煉法輪功合法,信仰無罪。

法輪功學員代萬義、陳國瓊在法庭上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

陳國瓊的女兒陳湘,二十多歲,挺身出庭為親生母親做無罪辯護,要求當庭宣判媽媽無罪釋放。

法輪功學員孫容的丈夫陳平,出庭為自己的妻子做了無罪辯護:要求法庭無罪釋放妻子孫容。

庭審於上午十點開始,晚上接近十一點結束,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審判長說要執行中國的法律。希望審判長與合議庭法官和陪審員們,作出的判決是公正的,經得起終身負責的歷史檢驗,經得起良心的評判。

青島即墨古稀老人宋平年被劫持入獄

山東青島市七十一歲法輪功學員宋平年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被劫持到位於濟南的山東省監獄。

家住青島市即墨區田橫鎮的宋平年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在山會上給群眾講真相時,被田橫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抄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宋平年被非法關押於即墨普東看守所,國保警察要求老人寫所謂《悔過書》,宋平年斷然拒絕,老人說:「我煉法輪功病全好了,身體健康,按真善忍做好人,叫別人也按真善忍做好人,這不犯任何法!更沒有任何罪!何來(悔過)?!」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宋平年被非法關押一年零三個月,被即墨法院在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庭審,家屬為宋平年請的北京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公訴人高海燕指控的所謂五項罪名被律師一一駁回,律師義正詞嚴地指出:公安提供的所謂證據全部非法,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宋平年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叫別人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是好事,讓別人也受益,沒有造成任何危害,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實施,更沒有任何罪!宋平年是好人,應立即當庭無罪釋放!

法官韓紅星自知理虧,以公訴人要求補充證據為由宣布休庭,改日再審。

即墨法院違反法律,違背道德良知,在沒有通知家屬,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暗箱操作,沒有再公開開庭,秘密誣判善良老人宋平年三年冤獄。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宋平年被劫持到位於濟南的山東省監獄。

四、經濟迫害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十一月份,中共法庭警察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184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55000元,警察搶劫勒索129000元。

姓名省份非法刑期法庭非法罰金警察搶劫
孫桂昌吉林長春6-7年30000
李德寬吉林吉林7年95000
侯麗鳳黑龍江哈爾濱2年10000
劉奉春山東青島4年10000
王海燕河北秦皇島4年3個月3000
王杏妹浙江嘉興1年半2000
牛佔華遼寧瀋陽3年4000
田潤華山西陽泉2年6個月20000
張愛梅山西陽泉1年10000

結語: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一日發表文章:《迫害法輪功 70名中共法院院長遭惡報(一)》

文章指出:「中共的法院院長,被中共賦予了生殺予奪大權,部份人放棄良知,參與迫害法輪功,執行江澤民集團荒謬絕倫的迫害政策,在法庭上一次次滅天理、喪天良,誣判法輪功學員,使這些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們無端遭受迫害,甚至失去生命。

「根據明慧網報導中的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截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僅吉林省一地,被中共法院枉判的法輪功學員就達1292人之多。全國各省份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判至今未停止。

「因果循環,報應不爽,這些曾死心塌地效忠中共的法院正、副院長,如今得到了天理的懲治。本文所列舉七十餘名法院院長,被中共自己的網站公開通報、審查、免職、判刑等,看似被中共以貪腐的罪名「請君入甕」,實則是全部遭了天譴。他們徇私枉法迫害修煉人的行為,已被法輪功學員在國際社會曝光。」

中國有句俗語:害人如害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70名中共法院院長遭惡報的下場,也是他們與中共保持一致的惡果。中共一貫是卸磨殺驢的。

附錄:統計資料下載(61.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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