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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廣州胡吉秀又被枉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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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市海珠區法輪功學員胡吉秀女士,二零二零年二月一日被海珠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海珠區看守所。近日得知:她已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胡吉秀一九六八年出生,大專畢業,吉林省德惠市人。她於二零零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十幾年來屢遭中共迫害。

二零零九年,胡吉秀被海珠區昌崗派出所警察綁架,同年十二月八日,她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她被越秀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才從廣東省女子監獄回家。

雖遭中共多次迫害,胡吉秀仍堅持向民眾講述法輪大法好和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胡吉秀在海珠區工業大道沿線和越秀區張貼真相粘貼,遭監控拍攝。二零二零年二月一日,她被海珠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三月九日被海珠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被構陷到海珠區檢察院。七、八月份,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胡吉秀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她認為判決非法,向廣州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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