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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瀘州代群英身陷冤獄 社區人員逼她退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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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瀘州市法輪功學員代群英二零二零年八月被警察綁架後遭非法判刑,目前被非法關押在成都龍泉女子監獄。當地社區中共人員藉機掠奪代群英的退休金,威逼她的老伴退還已為代群英領取的合法退休養老金,否則將被「列入社保失信人員黑名單」、「聯合懲戒」、「移交司法」等,逼得這位八旬老人病倒、住院。

社區、社保機構掠奪公民養老金

代群英現年70歲,紙箱廠退休職工,家住瀘州市江陽區國窖社區。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六日,代群英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到合江縣自懷鎮趕場時被綁架,隨後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合江法院非法判刑,其中代群英被判三年零八個月,勒索罰金七千元,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被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四監區迫害。

瀘州市江陽區國窖社區人員得知代群英被非法判刑刑期間有一年半的時間是由她老伴代為領取的養老金,於是一次又一次地找上門去,或一次又一次地打電話急催,緊逼老人退錢,還謊稱這筆錢是「國家」的,「違規領了國家的錢」要退出來,並威脅說,逾期不還就「起訴你」。

二零二二年十月四日,社區人員拿著一張《在押服刑人員違規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告知書》上門,要代群英的老伴簽字照辦。這紙「告知書」有停發養老金的日期:二零二二年三月;有「違規」領錢的起止日期:二零二零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二月;有退錢的數額:53794.76元;其理由是:「經查核,發現您在監獄服刑期間違規領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至於違了甚麼「規」,違反了國家哪部法律的哪條法規,「告知書」沒有明示;通告還說,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代群英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的條件。至於這個「國家相關規定」是些甚麼內容,這些「相關規定」是依據哪部法律製作的,究竟有無法律依據,「告知書」隻字不談。

中共人員逼迫公民退還養老金嚴重違法

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是公民的個人勞動所得,屬於個人的私有財產,國家提留這部份作為養老金存入社保,由社保代為管理,待企業職工退休後由社保按月足額發放。公民的退休養老保險金是由《憲法》、《社會保險法》、《勞動法》等諸多法律共同規定予以保障的。《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勞動法》也明文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以上的權威性國法,保障社會老有所養,並沒有另外立法規定公民服刑期間的養老金可以予以剝奪,國家沒有制定這樣的法律法規。那麼,服刑人員只要沒有被剝奪公民的身份,就依法享有「按時足額」領取退休養老金的待遇。瀘州市江陽區國窖社區人員以代群英「服刑」為由,逼迫她家屬退還已依法領取的養老金,嚴重違法。

眾所周知,是凡涉及公民養老金的任何「相關規定」,或各種文書、文件等,只要是與養老保險相關的《憲法》、《社會保險法》、《勞動法》等上位法相悖,就是違法、整人、坑人的黑東西。諸上國法均沒有可以剝奪公民服刑期間養老金的立法規定,當然「告知書」拿不出法律依據來;至於「國家相關規定」是甚麼,可能因這些規定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所以「告知書」上也沒有實質性的內容呈現。「國家相關規定」的所謂「國家」二字,只不過被利用來作為最大、最高的權利嚇唬嚇唬百姓而已。

中共人員手段卑劣

社區人員拿的這份「告知書」連最後的落款都很奇怪:即括弧裏有「社會保險機構蓋章」的字樣,即(社會保險機構蓋章),卻並沒有實際蓋上某經辦單位、或某社會保險機構的圖章。也就是說,這個單位蓋章都是虛擬的,是糊弄人的。不難看出,這份要錢催命的「告知書」是在以國家政府的名義騙人,向百姓敲詐勒索。社區人員硬逼著這位驚恐萬分的老人,在這紙荒唐的「告知書」上蓋上自己的手印,簽上自己的名字。

社區人員還亮出一紙只有兩三排行的表格,上面有代群英冤獄刑期間家人已代為領取的養老金的起止日期和共計應退還的金額,但單子上沒有名目,沒有辦理單位的蓋章,也沒有經辦人的簽名。如果說社區人員向代群英的家人出示這份表格是在走退錢的法律程序,或在進行必須履行的行政手續,那為甚麼不敢確立名目,不敢出現單位的落款、蓋章,也沒有經辦人的簽名呢?更奇怪的是,社區人員既不是社保人員,與居民養老金無關,怎麼有權利管轄區內的居民索要養老金呢?社區人員既然是公事公辦,在依法行事,為甚麼不敢在這張表格上寫上自己的名字,而只留下一個姓呢?名曰小X。

這紙「告知書」向公民要錢,究竟是行政處罰?還是刑事處罰?不作說明。因為無論行政罰款,還是刑事罰款,都沒有可以動用公民養老保險金作為罰款款項的法律規定。法院判刑處罰罰金,都不得以停發、扣發、退還公民養老金作為罰金進行處罰。也就是說,公民的養老金是誰也不能動的,是受國法嚴格保護的。

再說,法院將代群英非法判刑三年零八個月,並勒索罰金7000元,已經使之遭到了經濟損失,再非法剝奪其養老金,進行第二次經濟處罰,也沒有這樣的法律規定呀。這系列的違法行為,及坑、蒙、騙、恐嚇等等卑劣的流氓手段,不正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經濟截斷」的邪惡政策在社區、社保地盤裏興風作浪嗎?

眾多中國百姓心裏都明白,中共邪黨的所謂「依法辦事」,口號喊得高亢嘹亮,背地裏另行一套,對於中共的紅色政權來說,已經是見怪不怪的常態了。國窖社區人員直接面對社區居民違法剝奪其養老金,沒有法律程序、法律手續,沒有法律依據,全仗著邪黨的邪惡之勢,威脅、恐嚇、威逼,甚至在電話裏謾罵,總之耍流氓要錢,從百姓口袋裏搶錢。代群英的老伴說:「要錢你們就扣吧,從代群英每月的養老金裏扣,直到扣清為止。」社區人員蠻橫的說:「不行,現在不行了。」即非要將這五萬多元的現錢一次性拿出來退還不可,否則……無恥地掠奪!

代群英的老伴本來就體衰力弱,腦部、腳上都曾動過手術,妻子入冤獄,失去了親人的照顧,他整日憂心忡忡,以淚洗面,盼親人回家,望眼欲穿;近期社區人員高密度的騷擾、威逼,直逼得老人喘不過氣來,病倒住院。親人陷冤獄遭受折磨,社區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又進行嚴酷的經濟迫害,這獨居的八旬老人哪裏受得了這接二連三的沉重打擊?據說老人住院又動了手術。老人剛住進醫院時,社區人員小X就追到了醫院,病床前繼續相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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