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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霍桂蘭被枉判九年 中院非法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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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四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時年75歲的霍桂蘭,僅因為信仰法輪大法,被寶雞市金台區法院枉判九年、勒索罰金三萬六千元。她上訴後,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被寶雞市中級法院非法裁定維持原判。

霍桂蘭生於一九五零年六月,今年76歲。她是西安市塑料機械廠退休工人,在寶雞市陳倉區租房住。一九九九年七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她的一身頑疾──頸椎病、骨質增生、氣管炎、喉頭炎、習慣性感冒、婦科病、腰肌勞損、腿痛胃寒、腸胃炎等等都不藥而癒;她曾經的一臉黑斑也全部消失,皮膚變的白淨紅潤。她親身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和美好。

因為霍桂蘭剛剛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時,中共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即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在隨後的二十多年中,霍桂蘭曾兩次被非法勞教共計兩年、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屢遭非法關押和騷擾。

一、七旬老人霍桂蘭被枉判九年 上訴無果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時年74歲的霍桂蘭被闖入家中的警察野蠻綁架。四個警察不由分說地按住她,不讓她換衣服,不讓她換拖鞋,也不讓她拿鑰匙,將她拖、拉、拽、扯,從四樓頭朝下一路拖拽,任由她的身體在水泥台階上磕擊、顛簸、碰撞,一直把她拖拽到一樓。然後四個警察一人一隻胳膊、一條腿,硬把她塞入警車。霍桂蘭、的拖鞋被拖掉,腿、腳被樓梯水泥台坎傷,一隻腳踝被嚴重磕傷,腫起很高,她頭暈,睜不開眼,身體虛弱。之後金台區法院法官柳妍等人在非法提審霍桂蘭時,聲稱警察對她的施暴是:一警察不小心將她摔倒。

當天夜晚至次日凌晨,寶雞市渭濱區十幾位法輪功學員被從家中綁架和非法抄家。這次綁架是中共不法人員一次有預謀、秘密監控很久的行動,直接參與的公安、特警、刑警有渭濱公安分局和金陵派出所警察及社區人員大約二十多人,多數都穿便裝,每個路口都有便衣把守。

霍桂蘭被非法關押到寶雞第二看守所。她一直頭暈、腰痛,下身出血,並出現心臟疼痛、呼吸不暢等危急症狀,聽力、視力也越來越差,一隻腳踝被嚴重撞傷,腫起老高,走路困難。家屬申請取保,被陳倉分局國保大隊拒絕。

之後,霍桂蘭被陳倉公安分局構陷到金台區檢察院,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她被金台區檢察院構陷至金台區法院。金台區法院曾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兩次非法庭審。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霍桂蘭被枉判九年、勒索罰金三萬六千元。

霍桂蘭不服此判決,上訴至寶雞市中級法院。霍桂蘭和他的家人強烈要求中級法院再次開庭。家屬面見法官時,法官說他個人做不了主,要經過合議庭。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寶雞市中級法院法官枉法裁定維持原判。

二、堅持信仰 曾多年遭中共迫害

霍桂蘭走入大法修煉的同時,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霍桂蘭堅持信仰真、善、忍,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關押,此前,她曾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五年。以下是霍桂蘭老人遭中共迫害的部份情況。

1. 屢次被騷擾、兩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四月,霍桂蘭去北京上訪,為討還大法的清白,卻遭綁架,被劫持回西安市的新城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從此霍桂蘭長期被監控,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單位人員經常闖入她家騷擾,逼她所謂「轉化」。

二零零零年六月,霍桂蘭因給太華路派出所所長送去一份法輪功簡介,被警察綁架,兩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四月,霍桂蘭和其他兩法輪功學員一起,因發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蓮湖區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蓮湖看守所。同年八月一日,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在警察交接手續時,三人成功從勞教所大門走了出去。二零零一年九月,三人在與其他法輪功學員交流時,又被警察綁架,十月,再次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

2. 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女子監獄慘遭迫害

霍桂蘭被非法勞教一年後,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蓮湖區法院、灞橋區法院在西安市「610」指令下,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武裝宣判大會,對霍桂蘭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霍桂蘭被非法判刑五年,當日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霍桂蘭被非法關押在五監區,期間受盡折磨,她曾因煉功,被獄警指使的犯人踢壞胸肋,導致腫痛難忍,呼吸困難;因煉功她曾被掛銬在鐵門上一星期,罰站一星期,關禁閉四個月;有一次獄警搜身,發現了手抄經文,獄警指揮犯人扒去霍桂蘭的衣服,在眾目睽睽之下,推拉撕扯,百般羞辱,她還被獄警用警棍暴打,令她全身的傷痛三個多月才消下去。

3. 冤獄後又遭洗腦迫害四個月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在霍桂蘭結束冤獄的當天,太華路派出所警察將她直接塞進車內,劫持到長安縣工人療養院的「610」洗腦班。霍桂蘭又被迫害四個月,才於二零零七年過年前,回到寶雞娘家。

4. 多次被非法關押、騷擾

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晚,霍桂蘭在西安大明宮遺址公園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警察綁架,被劫持到新城區長樂坡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兩個多月,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回家。

二零一三年五月,霍桂蘭因講真相被自強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三個月後,被國保大隊敲詐一萬元錢取保候審。

霍桂蘭在寶雞市陳倉區(也叫虢鎮)租房住,經常遭當地警察及中共人員的上門騷擾、威脅及監視。

二零二零年,霍桂蘭因發真相資料遭綁架,被非法拘留十天。

如今,76歲的霍桂蘭因為信仰法輪大法,再被寶雞市金台區公檢法以及寶雞市中級法院枉判九年。這是中共不法人員再一次對善良的中國人、對堅持正信的民眾、對佛法的犯罪。

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霍桂蘭老人遭受中共迫害的更多事實,請見《面臨非法庭審 陝西霍桂蘭致信法官表明做好人無罪》《遭警察野蠻綁架 陝西七旬老嫗全身是傷》

相關責任人:
法官:李智
法官助理:王華國
審判長:陳瑾慧
審判員:官雪
書記員:張若飛。

寶雞市中級法院:
地址:金台區陳倉大道125號行政中心3號樓
院長:尤青 18991991189
新任一副院長:田平安 17729571006
原院長羅小鋒 19909177988
副院長鄭曉陽 18609170005
副院長張宏斌 18609270666
副院長陳軍 13909171278
副院長衛文傑 18109172609

(責任編輯:蔣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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