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一日,自立派出所再次給家屬打電話,通知李志玲已被正式批捕,案件將移送檢察院。李志玲七十七歲的老母親及家屬趕到自立派出所,卻未能找到辦案人員;撥打所長電話,對方推脫稱「不知道此事」。家屬希望為李志玲聘請律師,但多方尋找仍未找到願意接案的律師,焦急萬分。四月七日,李志玲的母親與家屬再次前往派出所,並到葦子溝看守所為她送衣物。
李志玲被所謂的「正式批捕」,法律依據和文件何在?
李志玲家有一個正在讀書的孩子,這場迫害給整個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希望更多善良的人關注此事,制止這場強加的迫害。
七年前曾遭四平梨樹公安迫害
這不是李志玲第一次遭迫害。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早晨近七點,李志玲正準備出門上班,四平市梨樹縣公安局警察突然闖入她的家中,抄家並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手機、小廣播、U盤、內存卡等私人物品並拍照,預謀進一步迫害。
當日下午,警察將李志玲帶到四平市一派出所進行審訊。李志玲拒絕配合,當晚被送往四平市拘留所關押。次日,她開始絕食反迫害。七天後她恢復進食,但警察始終將她單獨隔離關押。
八月二十七日,李志玲被轉押至四平市看守所。第二天,她繼續絕食反迫害。第七天,警察對她實施插管灌食,管子從口中滑出後,一名男性警察搧了她多個耳光;當晚睡覺時,她被戴上手銬。第九天,警察將她呈「大」字型綁在鐵床上輸液,並每天安排兩名在押人員對其實行看管。
期間再次對她插管灌食未果,只能持續強行輸液。警察見她身體狀況極度危險,於九月十日通知家屬將其接回,所謂「取保候審」。李志玲被非法關押共二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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