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小區和我同時被劫持的共有九名大法弟子,邪惡動用了大量的警力:三輛依維柯110,十幾輛小轎車。在下午3點多鐘,把我帶到分局,警察把我們九個人各分一屋,開始輪番審訊,不說出它們想知道的事,就打我,還說不堪入耳的髒話。邪惡之徒還讓我90度大彎腰。在邪惡的迫害下,我時刻保持強大的正念,用法來衡量自己,頭腦保持絕對的清醒,清除所有迫害我的一切另外空間的邪惡,背《論語》、背老師的經文。師父說:「不是說大法弟子的肉身是金鋼鐵鑄的,是因為惡人根本就無法理解修煉人的,它們所有在歷史上積累的整人的招也只能對常人有效。而對修煉人,對放棄世間執著的修煉人來講根本就不管用。」(《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
晚間11點,10多個小時後,我被綁架到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我時時用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跟犯人洪法、講真相、教唱大法弟子的歌曲。當我向內找,認識到了自己有了執著被邪惡鑽了空子,但我不承認這些舊勢力的安排,全盤否定它。就這樣,我時刻請師尊加持弟子的正念、正悟和正行。35天後我闖出魔窟。
回家後,家人說在邪惡的迫害與威逼利誘下,替我寫了「保證」和簽名,並被勒索2萬多元錢。在此,我嚴正聲明家人代寫的「保證」、簽名一律作廢。在今後的修煉路上,保持清醒的頭腦,用師尊講的法對照自己的一言一行,用正念清除邪惡,緊跟師父正法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