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的經歷體會正念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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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5日】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當地警察為了逼迫我放棄信仰,2000年7月20日,我被警察騙到派出所關了9天,又搞成監視居住半年。我當時就下決心絕不再上他們的當,絕不被他們再抓走,他們已經不講理了。2000年國慶節,大家堅決抵制惡徒大規模抓捕法輪功學員。在和刑警碰面時,我坦然地告訴他:「你無權攔我,我就走。」我騎上自行車就走了,他也沒追。

2000年12月初,當時已和幾個學員約好,週六去北京打橫幅,週日回來,不讓惡警抓走。結果12月5日警察突然將我愛人抓走。當時我已走進家門,看到好幾個穿皮夾克人的背影,感覺不對,就立即離開了。聽說警察在我家等了1個多小時,在家人的抵制下才離開,然後在我家附近蹲坑。當時我還在不法警察的「監視」居住期限內,心裏想他們會不會通緝我,使得到不了北京就被抓。學了三天法,心裏正念很足,覺得一定能完成我的心願兌現史前誓約。有學員和我一起同行去北京,心情果然和上次不一樣,很輕鬆,也很高興,一路上同修一直鼓勵我,一起去一起回,然後去縣裏做講真相工作,要有神的大自在,哪兒也關不住神,能走就走,不讓邪惡抓走。但我表現出還是一陣陣信心不足,但心裏不怕,有豁出去了的感覺,這只是當時的狀態吧。

我們順利地到達北京天安門廣場,學員想上城樓,我沒信心,怕打不出來就被抓,後來我們在金水橋旁邊將橫幅粘在警車後面,過後我們離開有20多米,才被遠處武警發現,我跑了幾步就被抓上了警車。現在回想當時只覺得「我已達到證實法的目的了,甚麼都無所謂了」,比較麻木,沒有信心能正念離開。其實那輛警車上的人根本沒發現,是遠處武警跑過來後他們才下車抓人的。正念一足也就平安返回了。我和同修都被打了很多下(用膠木棒),他們非常害怕我們將橫幅貼在警車上。惡警打時我一直都覺得木木的,我也沒躲,最後一下很疼,我動了一下念「還挺疼,再打得挺著點兒了」,然後他就住手了。現在想來,師父真是在旁邊呵護啊,實在是自己在法理上認識不清啊!警車到天安門分局,那裏有很多武警,也有很多剛被抓來的學員,大家鼓掌,我合十還禮,覺得那一刻是那麼神聖,自己終於走出來了。然後大家都被關在地下室。往地下室走時有一扇門,我前面的女同修想走過去,被警察發現。我也只動了一下念,就覺得行不通,其實是正念不足。後來聽說和我一起去的同修就是從那扇門走上樓,找到天窗上樓頂,跳到相鄰樓頂,下到院子裏,當時就走脫了。其實在整個過程中有好幾次機會可以走,可是我人的一面抑制了神的一面,不是做不到,是觀念擋著,不敢想能成功。

晚上分到某街派出所,在這兒我有一個很深刻的教訓。審我的警察表面上很文明,也很有所謂的學問,好像對大法有一些了解,也好像真看過書,但他在利用這些達到邪惡目的,騙出學員姓名地址送回原地關押。我一直沒認識到他偽善到如此地步,但我也提防著。4個小時也沒得到他們希望的結果,最後另一個警察惡狠狠地打了我兩耳光,我清醒了,不再給他們講甚麼了。他們每天都接觸學員,也有書,甚麼都知道,就是被控制麻木地幹著,後來真聽到他在和一個警察說,「還跟我洪法呢,我甚麼不知道……」然後是髒話。我從心裏感受到了那種邪惡。真是不配再聽啦。

第二天我和另一女同修被關到看守所,女警察讓我寫一個「直接回家,不在北京停留」的保證,就可以放我,我告訴她:「雖然我不打算在北京停留,家裏還有要做的事。但這種保證我絕不能寫,雖然只簽代號,不簽真名,這代表一個大法學員的態度。我們上訪沒有錯,來的人多更說明是冤案。」這樣我被拘留了,那裏有很多學員,每天晚上連地上都睡滿了,都是一個頭朝外一個頭朝裏,一夜都不能動,一點多餘的空間都沒有,還不讓坐起來。一日兩頓,一頓窩頭一頓饅頭,外加一點清湯。警察很邪惡,對大法學員總是連諷刺帶挖苦;犯人很兇,常罵人,也有打人的,因為警察給他們撐腰。大約過了十天,重新調號,其實我知道應該絕食抵制迫害,但總是不能從內心深處發出這一念,心橫不住,自己頭幾天發蒙,後幾天著急。大約在十天後,我才開始發出一念「用生命證實法」。絕食不是怕出危險,主要是犯人禍害,警察授意犯人看住學員,不許煉功,不許一起交流,更不許絕食。犯人為了爭取減刑,很賣力氣,也有犯人同情大法學員,但她們普遍是害怕警察。一天,有一個別的號調過來的阿姨,恰好晚上挨著我睡,她一直在絕食抗議,因被騙吃了一口饅頭才被換號的,她告訴我絕食是對的。我暗下決心,就我一個人明天也要絕食抗議,不能無謂地在這裏浪費時間,是出來證實法來了,不能怕,就是真的被她們禍害死了也不足懼。

第二天開飯時,我不動,有一在此號待最長的學員突然站起來說,大家都不吃了。然後牢頭兇狠狠地過來挨個問,學員都搖頭說不吃,她們瘋狂地打我們,沒有人怕也沒有人躲,但學員多,每人也只是挨兩三下。師父一直在看著我們的心。心達到了也就很容易過去了。晚上就重新分號,將堅決絕食的大法弟子分到吸毒犯的號。第二天就灌食而且加了藥,有學員告訴我是迷魂藥,讓我堅定。下午大家都開始吐血,是血塊。晚上我和兩個學員交流,不能讓他們灌,要抵制。當時號裏的學員都絕食絕水,有的已經9天了。當時我正念不是太足。第二天又要灌食,我心裏一直在加強一念,不配合,結果都沒灌。第三天他們用武警押車,警車開道,將我們絕食的學員送到河北某地關押。

到那裏犯人都挺明白,背《洪吟》,女犯人也很少,環境略微寬鬆些,可能和我們絕食抵制有關,邪惡邪不起來,因為後來聽說他們對很多當地大法弟子也是心狠手辣。在這裏有一個很深刻的教訓,我們九名女學員一直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但心裏還是不堅信能夠無條件釋放,所以陸續有人說出姓名被領走,只剩下我和一個阿姨(後來想也可能有兩個沒說姓名被送醫院輸液)。我很迷茫,覺得配合他們說出姓名肯定不對,但是對無條件釋放也沒信心(因為沒有看見有無條件釋放的,其實是他們封鎖消息),每天都是提出去問姓名,後來不說也沒人太管,他們一邊去聊天,天天如此。我也搞不清自己誤在甚麼地方,最後就又落回個人修煉了,覺得是不是怕回原地勞教啊等等,就說了派出所地址,被押回關在當地派出所。派出所警察、看守都暗示我「夠嗆」。派出所所長要和我談,我拒絕,告訴他該送哪就送哪吧。其實自己也認可被勞教。

置留室分裏外間,用隔斷分開,裏面關男的,外面關女的。外間有一張床,除牆壁外都是鐵欄杆。正是週末,鐵籠子裏人很少,我給看守和外間的兩人講真相。看守告訴我另一邊關著的也是大法學員,我慢慢地走過去(我腳腫得厲害,沒知覺),他認識我,從鐵欄杆裏伸出手拉著我,又把所有的錢都掏出塞給我,我不要,他就哭了。可能我當時外表看起來是很嚇人。我一直鼓勵他,也告訴他我身體沒事兒。過了一會就放他回家了,他是因發資料被關的,當時去北京的學員多,發資料講真相的警察也就不管了。我當時的錢都被縣看守所給無理沒收了,一分錢都沒有,好像師父專門派他等著給我錢一樣。看守比較同情大法學員,去外面給我專門訂飯,買一些必需品。我知道自己有問題沒悟到,向內找找不到,修煉時間那麼緊,師父怎麼會讓我在這白呆幾天呢,悟不到就還是穩下來背書、煉功。也想過用功能打開鐵門出去,出去後去哪裏,可能學員都去北京了,反正是心裏不穩,也就行不通。

三天後一個學員進來看我,當著看守的面暗示我說:媽媽說「忍無可忍」,家裏孩子也沒人管,有很多事情也沒人做。我一下心裏就亮堂了,從心底發出一念「師父不認可,我絕不認可」。學員囑咐我千萬不要跟任何人走,她去找警察讓放人。一會兒,所長來叫,因是午休,還沒到上班時間,我誤以為他要和我談,我也想告訴他我身體不好要回家。可是它們好幾個警察攔著逼我下樓往外走,我心一橫,我一定和你們講清楚真相,怎麼把我送去的,怎麼心甘情願地把我接回來。以前我一直沒有給他們講為甚麼去北京,和在北京所見所聞,這回我甚麼都放下了,只有一念「師父不認可,我絕不認可」。我一定給你們講的心服口服,讓你們再也下不了手抓人。所以一路上,我一直態度溫和堅定地講,那還是第一次給警察沒有任何顧慮地講真相。他們開始同情我,保證30天後和我妹妹一起接我回家,不再處理我。我告訴警察所長:「不行。」他說:「15天?」我說:「不行。」他說:「三天,總行了吧?」我告訴他:「一天也不行。」

果然看守所不收,我有點起歡喜心。後來到處找人批示,到晚上他們還是把我送進去了。見到的每一個人,我都告訴他們「快過年了,我不想給別人添麻煩,我要體檢,我要回家。」辦手續的時候他們說缺文件,管文件的人三天後才能回來,由於我心裏不認可關押,也就沒發生搜身、報號、穿號服等的事,連我的被子都沒打開直接由管教給送到號裏。我問那裏的一個管教,這拘留證上也沒寫時間哪,他說「隨時都能走」,我觀念多,師父在點化我。真的能做到放下自我從心裏對邪惡全盤否定,所有的邪惡程序它們也就不用了。其實我當時還是不堅信當天能回家,但我覺得三天後準能回去。號裏有兩名大法學員,都在絕食絕水抗議,其中一位已經20天了,當時算時間很長的了,開始她們對我的做法不太理解,大法弟子是超常的,怎麼能說自己身體不行了呢。其實由於對正法修煉與個人修煉理解不好,使得邪惡鑽空子,學員的魔難加大。開始絕食7天警察就很恐慌,後來逐漸地大法弟子絕食普遍是20多天。應該是制止迫害、窒息邪惡,不是一味地用承受迫害的能力來表現我們的超常。是因為我們能跟上正法進程才偉大,而不是邪惡猖狂使我們吃苦遭罪多才反襯我們偉大。我也告訴她們師父已經說「忍無可忍」了。交流後,她們也清楚了很有信心。我又給犯人講真相,她們都能接受。晚上,我渾身都疼,尤其腿,一直像剛學靜功時那種鬧心地疼,身體不由自主地哆嗦,透不過氣來,好像要暈過去。我真是覺得艱難了,但這不是師父安排的,是自己認可的,我流淚了。學員鼓勵我要有正念。我堅持到天亮,白天和學員一起學法,好過一些,不到中午管教來叫我,我以為是要和我談話,結果他們幫我收拾東西,犯人還捨不得我走,學員小聲問我能直接回家嗎,我告訴她差不多,可見正念也不是很足。

門口有所長、幾個警察和我妹妹,也沒辦任何手續,因為我告誡自己不簽任何字。我車還沒走100米就在雪裏走不了了,他們都下去鏟雪並推車。開始不讓我們下去,外面很冷,實在推不走,就讓我們也下來了,我倆交流可能有甚麼沒悟到的事,我沒有努力支撐自己身體,表現很虛弱,坐在土墩上,不停地咳嗽。車快到家時,我看所長沒有直接送我回家的意思,就動了一念「我就不行了,看你們把我送哪?」然後真的就呼吸急促,不行了,我妹抱著我的頭就哭了。警察所長、司機都嚇壞了,一直喊我的名字,司機問送哪,所長說:「趕緊送回家」。這樣他們手忙腳亂地將東西送上樓,落下我倆就跑了,我妹喊他們幫忙都不理,生怕暈倒賴上他們。我自己扶牆進了屋,沒事了。妹笑了:「你裝的吧,還真嚇著我了。」我告訴她:「不是。」

這時我又想起學員交流時說的「神的大自在」。其實當時我已吃飯了,表面上也沒有做任何激烈的抵制,但我不認可被關押的心是非常堅定的。我由於在法理上認識清了,後來的事情就都是師父安排了。在我被關在看守所的第二天早晨,在我的要求下,看守所警察一上班就給送我的派出所打電話,說我身體不行了,讓接人。派出所所長趕緊去分局,局長不批,剛送怎麼就接呀,又給看守所打電話了解,就批了。所長又先接上我妹:「你姐一天她也不待,咱們趕緊接回來,算了。」頭天晚上送進去,第二天上午接回來的。2001年初邪惡很猖狂,就我的情況,按人的觀念看是不太可能順利回家的,自己也沒想到第二天就能回家,師父就等我們那一點正念。在法上認識法有多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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