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99年7月20日,江羅政治流氓集團開始無理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後,當地的市、區、縣「610辦」和公安局的人經常到我家裏來抄家,把大法資料、大法書等抄走,並常常綁架我丈夫去審問。縣組織部和丈夫所屬單位逼丈夫上電視上講「不煉法輪功」的假話。
在2000年「五一」放假期間,我愛人去北京上訪,被綁架。當時縣公安局副局長、政保科科長和愛人所屬單位的領導到我工作單位,要我帶錢去接人,我說我沒有錢。那些人又連續幾次到我家逼我要錢,說如果沒有錢,就要拿房子或摩托車做抵押,我堅持不給他們。我愛人回到本地後,被刑事拘留1個月。縣公安局政保科的人和丈夫的單位領導又到看守所逼我丈夫要錢,我丈夫迫於無奈,只好讓我把放在單位的集資款給了單位的副局長,再由他轉交給公安局。罰款的費用共5549元人民幣。他單位又罰他曠工,扣工資共300元。
2000年7月20日,剛好是邪惡迫害大法一週年的日子。我夫妻二人都在單位上班,區公安局政保科、派出所的人到廠裏綁架我,然後到我家進行抄家,把大法書、資料全部抄走。跟著惡警又把我丈夫綁架,然後把我們倆非法拘留15天,交伙食費約300元。
從2001年2月開始,派出所有兩個警察夥同廠裏的保衛科人員對我進行跟蹤監視,我到哪裏,他們就跟蹤到哪裏,如果沒有上班,那兩個警察就直接到我家裏來,晚上還打電話來騷擾,就這樣持續了一個月。2002年4月,「610」在當地辦洗腦班,強迫我夫妻倆去接受洗腦,我為了抵制迫害,被迫離開了廠(失去了工作)進行躲避,而我愛人被綁架到洗腦班,被迫害了一個月,還要交培訓費820元。
2002年春節期間,年初八,我到小店開門做生意,3個警察就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審問我大法資料的來源,並威脅說,如說不清楚就要判刑。當天晚上,惡警把我的腳用鐵鏈鎖住。當時,我不斷發正念,初九的早上,我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從派出所闖了出來。但我不敢回家,被迫流離失所。此後,惡警找我家人、媽媽和姐姐,要他們把我找回來。
當年3月份,「610」又辦洗腦班,我愛人被單位送去洗腦班。在送去的途中,愛人藉口回家拿東西,巧妙地擺脫了迫害,但從此被迫流離失所。惡警還到我多個親戚家搜尋我們。在我爸爸生日那天,我幾個姐姐和很多親戚來到我爸家裏,為我爸祝壽,我愛人也去了,公安局政保科、派出所及「610辦」派出約二十人到我爸家裏抓他。惡警們威脅我的親戚一定要將我愛人交出來。在親戚的幫助下,我愛人擺脫了這次非法抓捕。
2003年2月,我愛人在外地的一家工廠上班,被當地的公安便衣綁架,當天下午又被劫持回本地的看守所。在看守所,惡警對他進行了嚴刑逼供,後來被非法判勞教3年,於10月底被送三水勞教所。我本來和丈夫在同一城市的另一個公司上班,有一個同事將我修煉法輪大法的事向領導告發,結果我在今年9月底被公司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