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九七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前,我原本是個性格內向、脾氣很犟的人,自私、要面子,爭鬥心、妒忌心很強,無論在哪裏誰傷害了我,我都記仇,對方主動跟我說話,我都不愛理他。我給人的感覺表面很和善,但內心深處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心很重。然而我自從學了法輪大法之後,改變很大,心胸開闊了,不執著自我了,能為他人著想了,不再佔公家及學生的便宜,而且還主動的付出。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之後,東風派出所暗中調查看誰煉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那天早晨,東風派出所幾個幹警跳進我家院裏,闖進屋裏把我和妻子非法帶到派出所後,非法抄家,搶走了師父大法像、大法書籍和磁帶等,快到中午了,由街道委主任出面,才把我們放回來。
大約在九九年十一月份,我被東風礦保衛科找去,讓我寫「不煉功、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書」,當時我沒表態,就不許我回家,在東風礦保衛科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約三、四天,在高壓恐怖、利誘威逼下,違心的寫了不煉功、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才被放回來了。
自此之後干擾、迫害不斷。有一次,東風礦保衛科把我找去礦辦,恐嚇、威脅並讓寫書面保證家中不許有大法書等;又有一次,我正在單位上班,東風礦保衛科的人把我帶到新興礦禮堂,強迫聽邪悟者演講;還有一次,我們學校的白書記領我去礦區教育集團保衛科,然後一起去了七煤公司戍企分局,參加了所謂的「揭批會」,當時有很多人參加,會上讓我說幾句,我就被迫的應付了幾句,後來就回來了。大約在二零零零年的一個所謂的敏感日,我被東風派出所警察秦勇帶到東風派出所非法拘禁了一夜。
在此後的那幾年,每逢所謂的敏感日,派出所幹警、街道工作人員就上門騷擾,就連街道新換的委主任都得去家看看聊聊,那種無形的壓力、恐懼,讓我和妻子每日提心吊膽,不敢看大法書。大約在二零零三年的一天晚上,東風派出所趙華錄、秦勇還有幾個不知姓名的警察跳進院子裏逼著我和妻子開門,開門之後就要搜查,問他們是否有搜查證,他們就回所裏拿了一張空白的所謂搜查證讓我們簽字,我和妻子沒簽,他們就亂翻一通,片警秦勇去房後翻,走到我家的房山頭,他叫喊說:你敢說個「煉」字就把你抓進去。他們沒翻著甚麼就揚長而去了。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四點多,快到下班時間了,我正從學校後樓往前樓走,走到操場中央,迎面來了三個人,沒穿警服,向我打聽姜波濤在哪,我說我就是,他們不由分說架起我就走,我問你們是幹甚麼的,他們說是警察,但未出示任何證件,隨後從校門口開來一輛車,就把我架到車上,然後就開到我家,他們就開始翻東西,翻出電腦機箱、顯示器、移動硬盤、優盤、電子書、空白光盤等。他們讓我在搜查清單上簽字,我沒簽。他們又把我拉到七台河市新城派出所,開始非法提審我,把我鎖在老虎凳上,問我上下線是誰,東西哪來的,在你家開了幾次法會。開始我甚麼也沒說,後來他們就兩人一班,輪番的審問我,我不配合他們,警察就幾次三番的用拳猛擊我頭部,往我身上澆涼水,往我鼻孔裏插點燃的煙頭,還把我的手反銬到背後,兩隻手上下銬住(他們說叫「蘇秦背劍」),還用木棍往起撬我鎖在老虎凳上的腳。第二天,來了一個姓錢的警察,用欺騙、利誘的手段,說交代了這些問題就可以回家,我由於怕失去工作,就相信了他們的話,順水推舟的錄了所謂的口供。快黑天時,他們給我照相、按手印後,又到分局填了票子,卻把我非法關押到七台河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新興區法院對我非法開庭,非法判我五年,我向市中級法院申訴自己無罪,過了一段時間,中級法院送達書面材料維持原判。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我被非法關押到七台河監獄集訓隊,正趕上監獄搞建設,幾乎天天在外面幹活,三個多月後,就轉到佳木斯監獄九監區一分監區。
在佳木斯監獄九監區,副教導員殷傑逼迫我出工,不讓我和同修接觸。我出工兩個月後,因為我寫的申訴材料被監獄610的張慶峰(音)搶走,我就找殷傑詢問,他把我打了一頓,然後一分監區指導員郭建民找兩個犯人將我銬上手銬並架到車間,我開始絕食,幾天後,他們就不逼我出工了,我就留在了監內。
二零一一年二月下旬,監獄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性轉化,秦月明、劉傳江、於雲剛三位同修被先後迫害致死。九監區也安排了六、七個犯人輪流看管我,三天三夜不許我睡覺,期間幾次對我大打出手,有一個犯人吳長寶一腳踢在我的胸口,當時我就立即呼吸困難,躺在地上蜷縮成一團,半天才緩過來。之後又把我關進庫房裏,強迫我脫掉外衣,只穿線衣、線褲,把庫房的窗戶打開冷凍我,當時我感覺從心裏往外發冷,直哆嗦。在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下,我不想再承受了,就違心的寫了「五書」。自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傳出後,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紛紛來監獄探尋(我妻子及親屬也來了並被監獄警察毆打),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才有所收斂。當時監獄為了掩蓋迫害真相,虛情假意的給各監區法輪功學員量血壓、抽血化驗,對外進行欺騙宣傳。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這一天是我離開黑窩的日子。妻子和親屬們一大早就來到監獄門口接我,但監獄卻勾結七台河市610阻撓家屬接我回家,由七台河市新興區610的范廣義、國保的李富金、東風街道的副主任將我強行劫持到七台河市紅旗派出所,建所謂的重點人口檔案。在派出所范廣義辱罵師父,我正念制止他說不準辱罵我師父,在旁邊的年輕警察很震驚,說「你看他敢這麼說。」不久進來兩個穿便裝的人把我帶到審訊室,鎖在老虎凳上,一人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說煉並直視那個問我的人,他看了我一會兒就出去了,後得知他是派出所的指導員;另一個人說弄錯了,你是剛回來的,不是嫌犯,就打開鎖又把我帶回警務室,等我家屬來把我接走。兩個多小時後我家屬來了才把我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