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濤,男,一九六八年生人。二零一零年一月,從煙台市檢察院調任萊州市檢察院,任檢察長職務,二零一七年一月被免去檢察長職務,調任煙台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其在任職萊州市檢察長期間,檢察院與法院、610邪惡辦公室互相勾結,非法批捕、構陷吳加俊、孫壽煜、崔麗麗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致使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法輪功學員吳加俊於二零一二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後,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被劫持到山東監獄,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迫害致死。在這些批捕、構陷迫害過程中,徐志濤作為檢察長負有直接責任。
在此正告那些還在執迷不悟,追隨江澤民、周永康犯罪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為自己生命的未來著想,停止迫害,以免步徐志濤後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