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鵬,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出生,一九九五年七月調入大連市中級法院,曾任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副局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瓦房店市法院院長,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任大連市西崗區法院院長。
大連地區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最嚴重地區之一,參與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也頻頻遭惡報,有的死亡,有的判刑,有的被逮捕,有的因病做器官切除,有的車禍等等。大連市中級法院,多年來屈服於中共政法委、六一零的指令,對迫害法輪功學員不遺餘力。大連中院院長李威已率先遭報,二零一四年七月,李威被以「涉嫌嚴重違紀」為由被帶走調查。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院長曲雲傑參與迫害法輪功也遭惡報,二零一六年八月被逮捕立案。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張明鵬身為執法者,違背人性和良知,以執行所謂「命令」為藉口為虎作倀,把槍口對準善良正義之士。下面是張明鵬迫害法輪功學員部份惡行:
(一)遼寧瓦房店洪振雁被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三日報導,遼寧省瓦房店市法輪功學員洪振雁在被劫持關押九個月後,瓦房店政法委對公檢法部門施壓,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對洪振雁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晚,洪振雁駕駛自家車到瓦房店得利寺鎮講真相,被得利寺派出所兩個警察暴力綁架後打得遍體鱗傷。警察把洪振雁關進瓦房店看守所。在大隊長劉軍指使下,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公安局政經文保大隊警察夥同站前派出所警察對洪振雁進行了非法抄家。
二零零九年五月至九月,瓦房店檢察院對洪振雁進行非法起訴。檢察院的一位工作人員說,這是瓦房店政法委強迫做的。二零零九年九月,瓦房店法院執行中共惡黨指令非法開庭,以莫須有的罪名對洪振雁非法判刑三年。
(二)法輪功學員孔憲國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法輪功學員在大連交通台成功插播法輪功真相,使許多大連人明白了真相。邪黨惡首周永康親自下令迫害。大連公安,借插播一事對法輪 功學員全方位監控、對法輪功學員的電腦、手機等進行監控,逐一排查。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孔憲國被大連國保支隊警察綁架,中共邪黨公、檢、法謀劃以所謂「插播罪」迫害他。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西崗區法院第一次庭審孔憲國。孔憲國揭露警察對他刑訊逼供,審判長李鐵錚問有甚麼酷刑,孔憲國說:「警察把我摁住,把點著的煙往我鼻孔裏塞;強行往嘴裏灌酒……」李鐵錚打斷孔憲國的話,不讓他往下說。公訴人孫敏問:「有甚麼證據?」孔憲國指著胳膊上傷痕給他們看。李鐵錚、孫敏 等一幹人都無話可說。
同年九月二十一日,法院再次庭審孔憲國。審判長李鐵錚竟宣讀了刑訊逼供的大連市國保大隊的證明材料,說沒有刑訊逼供孔憲國,沒有傷害其身體等。孔憲國表示自己已經遍體鱗傷了,這就是證據。李鐵錚讓孔出示證人,孔憲國說:「我有證人,姜明,他知道我被打的全過程,但他不可能給我作證。」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十點,大連西崗區法院庭審法輪功學員孔憲國,大約十五分鐘後,法官判孔憲國六年刑期,判決的依據是向明慧網發稿、向淘寶網購買 通訊用品和擁有多部手機等。
法官應是秉持正義、維護正義的人,依據法律,對案件做出公正的判決,以達到懲惡揚善的目的。這些法官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放棄了本應遵循的職業道德,已經淪落為中共迫害善良民眾的傀儡。
(三)女教師王語絲被誣判六年,老母含冤離世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一點,西崗區法院對英語老師、法輪功學員王語絲非法開庭誣判六年,前後不到十分鐘。
六月二十四日,西崗區法院對王語絲非法開庭,兩位辯護律師從法律、道義良知多個角度對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指出:修煉法輪功沒有違反國家任何法律,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用《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 實施罪」(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對法輪功學員量刑是張冠李戴,法輪功學員被判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最後,律師鄭重向法庭提請:「立即無條 件的釋放法輪功學員王語絲,以彰顯法律的尊嚴」。
王語絲畢業於大連外國語學院,二零零零年,因堅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瀋陽大北監獄關押十年,受盡凌辱,遭受多種酷刑。王語絲出獄後,她開始做課外輔導英語教師,因教課好、收費低,家長和學生都非常感激她,她說:「做人得憑良心,我不能把學生當作自己掙錢的工具。」
王語絲的父母都是八十歲的人了,為討公道,四處奔波,申冤無門。母親夏玉玲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五日含冤離世。
(四)大連西崗區法院助紂為虐,配合中山區法院非法審判十三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連市中山區法院借西崗區法院非法對「大連安鍋案」中的車忠山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北京有十二位律師來大連,有九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三位律師參加旁聽。車忠山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相繼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中共大連政法委、610 出動大批警力綁架了近八十名為當 地市民安裝海外新唐人電視衛星接收器的法輪功學員,即「大連安鍋案」。
非法庭審當天,西崗區法院外停滿了警車,數以百計的便衣警察和中共特務,他們對所有附近來往的行人攔截,搜身,若證實是法輪功學員就非法抓捕。下午兩點多鐘,接送律師的董選在西崗區法院附近自家的車裏被大連市國保大隊警察強行搜身並綁架。董選家被十多個警察非法抄家,搜走了七十多本大法書、法像、法輪圖等、一萬二千多元現金和她丈夫單位的十多部新手機,董選的轎車被國保 強行開走。董選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
一年後,董選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
(五)依法控告江澤民 王淑芳被西崗區法院偷偷判刑三年
大連市西崗區法輪功學員王淑芳因向兩高遞交訴狀控告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大連市西崗區分局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後回家。
僅僅兩個月後,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王淑芳的在自家門前晾衣服時又被非法抓捕、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關押了近八個多月的時間後,在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家屬突然接到通知要開庭,庭審當天無果。
僅一個星期後,九月二十七日,家屬又接到通知到大連西崗區法院,家屬一早七 點三十分就到法院等候,結果一直等到中午十二點也沒見人,一打聽說早就庭審 結束了,家屬說怎麼沒看到人,知情人說在地下室開的,問結果說判了七年半。 說人早就從地下通道走了。
張明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