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晉左,男,1960年3月生,漢族,陝西延川人,1998年5月任靈石縣檢察院檢察長,2003年8月調任介休市檢察院檢察長,2011年5月任晉中市榆次區檢察院檢察長。其在任職榆次區檢察院檢察長期間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事實如下:
五位法輪功學員因拜年而被警察綁架判刑,古今中外聞所未聞!2014年2月,法輪功學員唐華峰到朋友家拜年時,被不明真相的國保警察綁架,同時綁架的還有王雙春、劉增芳、鄭健美、程賢德。唐華峰在加拿大的女兒公開呼籲中國執政當局施加影響放人,這也引起國際社會正義人士的關注,並強烈譴責中共執法部門的非法行為。公安機關三次圖謀將這五人構陷到檢察院加重迫害,檢察院起訴科負責人認為證據不足三次退案。此時,作為檢察長的幹晉左應當順應正義潮流拒絕非法批捕和公訴,但他卻在經610邪惡組織、公安、法院、檢察院互相勾結密謀後,對這五學員非法批捕並構陷到法院,最終非法判刑。王雙春、鄭健美各被冤判4年,唐華峰、劉增芳各被冤判3年6個月,75歲高齡的程賢德老人被冤判3年後被迫害致死。
在這五位法輪功學員被法院非法開庭時,部份太原的法輪功學員參加旁聽,又有13名法輪功學員被610、國保警察陷害綁架。其中被綁架的周拉香於2015年10月15日被迫害致死。
2017年3月8日,榆次區法輪功學員溫朔雁被不明真相的警察綁架,5月26日被構陷到榆次區檢察院,檢察院非法批捕構陷,於2017年12月被法院非法判刑9年。
上述迫害案件,作為檢察院檢察長的幹晉左負有直接責任!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