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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警察姜振勇惡報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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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姜振勇,男,五十五歲,大慶市龍鳳區東光公安分局警察,科級,退二線,二零一八年四月執行公務時遭遇不知何來的火球意外身亡。

四月十三日,姜振勇帶兩名協警去轄區農村劉高手(地名)執行公務,起因是前一天那裏一個廢品收購站報警說有手機充電時爆炸,所以第二天去現場例行檢查。他與兩個協警到了廢品收購站,敲開房門後,不知從哪裏出來一個火球,直接落到他身上,他本是個高高大大的人,燒的面目皆非,燒傷面積達96%,搶救一天也沒保住性命。而另兩個協警無礙。

一個大火球,就連現場的人也不知從哪裏來,至今也沒調查清楚怎麼產生的,卻像長了眼睛一樣專找他,聽聞此事的人都覺得蹊蹺,明白的人當然知道這就是惡報上身,連公安局的同事都說壞事幹多了。

姜振勇曾擔任過大慶市龍鳳區廠西自強派出所所長,在明慧網的惡人榜上有名,曾親自參與上門綁架和騷擾法輪功學員,明慧網上有報導。此次其意外身亡,實則是迫害大法修煉者而遭致的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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