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春,75歲,家住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塔河縣。修煉法輪功之前,她患有腎下垂、萎縮性胃炎等疾病。修煉法輪功之後,一切病的狀態全無,身心受益,家庭幸福快樂。
傳遞大法的美好 被誣陷刑期一年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因修大法獲得健康的張秀春老人給百姓傳播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塔河縣公安局警察綁架,在公安局被審訊。當天晚上,她被所謂「取保候審」回家。
張秀春老人回家後,塔河縣公安局、國保、派出所、社區等人員頻繁到她家騷擾,羅織罪名,企圖構陷她,逼問她:與誰聯繫、認識誰、誰到家來了、資料誰給的等等。
開始,塔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韓德剛領著手下到張秀春家騷擾,後來,又換成馬超領人到她家騷擾;他們還在塔河縣有線電視播放誣陷張秀春老太太的節目,給她一家帶來很大的傷害。
二零二三年九月初,張秀春老人被構陷至塔河縣檢察院,十月中旬,她又被構陷至塔河縣法院。二零二四年二月下旬獲悉,張秀春被塔河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監外執行)。
法院、公安、社區持續騷擾 一家人陷入痛苦
張秀春被非法判刑後,她不斷被騷擾、跟蹤、監視、限制自由。如今,張秀春又被逼迫一個月寫一次誣陷大法的材料,不法人員企圖逼她「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法院等部門人員一個星期到她家來一次,照相騷擾,社區人員也時不時地找她讓參加活動,讓張秀春按照他們的要求說話、寫東西、拍照等。
本來張秀春和老伴幾十年相互扶持,家庭和睦,兒女孝順,生活幸福美滿,由於塔河縣不法人員長期騷擾、抄家、恐嚇及挑撥,張秀春的老伴怕她再被抓走,長期看著她,並對她打、罵。
塔河縣公安局警察做著執法犯法的事,還企圖掩蓋。最近,塔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周圍、指導員馬超、警察韓德剛又一次非法闖入張秀春家,兇巴巴地問:為甚麼把我們的事兒上明慧網?!是誰給上的?並動手非法抄家,抄走張秀春的大法書三本。
塔河縣公、檢、法、社區等部門長期對張秀春及家人騷擾迫害,給張秀春及家人造成極大的傷害,給張秀春一家的生活及工作造成極大的不便,及方方面面的痛苦。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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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縣公安局局長兼書記張繼強
塔河縣公安局政委付振東
塔河縣公安局局長室 辦3666743
塔河縣公安局副局長 辦3662300 、辦3662932、辦3666057 、辦3666057 、3666848
塔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辦3663932 、辦3667471
塔河縣國保大隊長周圍13945703098
塔河縣國保大隊指導員馬超13845733134
塔河縣國保大隊韓德剛1384655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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