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他們以違法被抓被查,但是在他們身上均有迫害法輪功的記錄。善惡有報是天理,他們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前廣東省深圳市市長陳如桂因受賄被判無期徒刑
二零二四年八月七日廣東省媒體報導,前廣東省深圳市市長陳如桂因受賄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全部資產,及受賄所得財物及孽息。
陳如桂,一九六二年九月出生,廣東廉江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廣州市政府秘書長;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廣州市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深圳市市長。期間,陳如桂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如桂任廣州市政府秘書長、深圳市市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八日,廣州法輪功學員朱宇飆律師被非法判刑兩年期滿,又被廣州六一零直接劫持到三水洗腦班繼續迫害。
◎二零一二年三月份,法輪功學員劉靜為了方便探視在監獄中修煉法輪功的母親,辭去了武漢的工作到廣東打工。為了法輪大法不再被世人誤解,為了制止這場對母親的殘酷迫害,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劉靜在廣州市珠江新城南方暨大科技有限公司門口派發真相資料被綁架,隨後被轉到天河拘留所非法刑事拘留。此前,因劉靜堅持向監獄申請要探視母親,惡警多次揚言要綁架劉靜。
◎廣州法輪功學員張元博,男,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在家中被綁架後,二零一零年五月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同年八月被送往韶關市北江監獄,期間張元博的妻子法輪功學員楊英也被綁架進洗腦班。
二零一一年六月,張元博至今一直抵制迫害,不承認中共邪黨對他的非法判刑及關押。韶關北江監獄內的「六一零」(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以其不配合為由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後,不允許張元博與其家人見面。
◎二零二零年深圳市法院非法受理或被非法庭審、非法逮捕、非法起訴的法輪功學員如下:車力華、謝萬猛、吳瑞(吳銳)、李瑞華、薛愛梅、管怡博、甘介君、羅植尹、童素清、薛愛梅、黃亞莉。
◎二零二零年,廣東深圳市法輪功學員二十二人被中共不法人員綁架(包括非法傳喚、非法關押、非法拘留等),以下是部份名單:王利林、蘇周平、簡鳳瓊、梁展鴻、付正萍、唐海海、孫雪新、蔡恆軍、李丹、姜雪、薛愛梅、黃亞麗、趙也嵐、譚俊華、曹湘贛、李蘭、盛麗、童素清、林樂宏、馬小平、車力華、寧華桂、另有一位劉阿姨可能也被綁架。
二、河南省周口市市長吉建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任上落馬
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河南省媒體報導,河南省周口市市長吉建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任上落馬。
吉建軍,一九七二年生,河南靈寶人。主要履歷:歷任商丘市睢縣縣長、縣委書記,安陽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七年六月,任周口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二零二一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代市長、市長。期間,吉建軍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吉建軍任周口市常務副市長、代市長、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一年,河南省周口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名單如下:許鳳梅、谷玉榮、李慧平、李豔華、李松梅、孫向陽、田梅、童廣玲、王靜、吳美麗、高秀榮、趙素萍、王麗、張之文、鄧國行、楊春梅。
◎二零二一年三月以來,周口市川匯區小橋辦事處、社區、派出所等大幫不法人員,又多次竄到法輪功學員吳桂芳家騷擾、劫持,致使吳桂芳一家家無寧日,導致吳桂芳心臟病突發。吳桂芳剛出院的小兒子因看到母親遭迫害病情加重,被送到醫院重症監護室搶救。
法輪功學員吳桂芳女士,七十多歲,周口市川匯區小橋辦事處高莊村人,因堅定信仰法輪大法,先後九次遭綁架,被酷刑折磨。由於被酷刑折磨,吳桂芳曾癱瘓半年多,胳膊留下殘疾。
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月,吳桂芳多次被派出所、辦事處、社區的人騷擾。四月二十三日,吳桂芳被綁架到周口市公安局,當天晚上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中午,吳桂芳正在家中用菜刀削菜,準備做午飯,沒聽到一點動靜。無意間一抬頭,眼前站了一屋子人。由於事情來的太突然,猛一緊張,引起她的心臟病復發。頓時,吳桂芳心臟堵的難受,目光呆滯,面無血色,手裏掂著菜刀,渾身哆嗦。那夥人看勢頭不對,草草應付兩句,都溜走了。
◎河南省周口市項城市八名法輪功學員田梅、王靜、吳美麗、李松梅、孫向陽、童廣玲、劉樹英、張麗華,在劉樹英家中一起讀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輪功書籍時,被警察入室綁架、構陷。二零二一年六月獲悉其中六人被非法判刑:田梅七年;吳美麗、王靜各四年六個月;李松梅、孫向陽各三年六個月;童廣玲三年。
◎二零二零年七月和十月,重慶市法輪功學員韓維芳、王代清、袁容被河南周口市國保大隊和商水縣國保警察跨省綁架。二零二一年六月,他們被河南周口市川匯區法院非法判刑:韓維芳五年,王代清三年,袁容五年。
◎周口市法輪功學員王豔華被打耳光致聽不見聲音
河南省周口市淮陽區法輪功學員王豔華,近兩年來不斷的被中共警察非法搜身、綁架、抄家搶劫、跟蹤騷擾等迫害,還被打耳光、腳踢、毆打。警察還給王豔華的兒子打電話騷擾。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下午五點多,王豔華去鄭州市法輪功學員郭玉蘭家,當時商丘市的幾個男警察和一個女警察正在非法抄郭玉蘭的家。
他們把王豔華攔下,並要非法搜身,王豔華拒絕。一個警察說:「我是警察,今天就搜你!」在門口外非法搜身過後,他們又把王豔華領到一間屋子裏,讓她把衣服脫光,那個女警察對她非法搜身,並用一台錄像機對著她。之後,警察將王豔華綁架,狠狠地踹了她幾腳。在三官廟派出所,王豔華拒絕提供個人信息,被警察搧耳光。他們讓王豔華簽字,王豔華拒絕,警察又搧她耳光,當時王豔華的一隻耳朵就聽不到聲音了。
最後,警察欲將王豔華拘留七天。因是疫情期間,王豔華被所謂「取保候審」,說疫情結束後再關押。
後來鄭州市公安局桐柏路分局、王豔華租住的水晶社區小區人員向房東施壓,強制王豔華趕緊搬走,說不搬走就處理。王豔華的老家周口市淮陽區豆門鄉政府人員給王豔華的兒子打電話,讓他勸說王豔華不要再煉法輪功。
(責任編輯:林一平)